天津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11月1日起執(zhí)行
龔相娟
2023年10月25日09:19 | 來源:人民日報客戶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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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3日,天津市人社局發(fā)布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(津人社規(guī)字〔2023〕8號),內容如下:
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,保障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,根據(jù)《最低工資規(guī)定》(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)和市人民政府《關于印發(fā)天津市最低工資保障規(guī)定的通知》(津政發(fā)〔2003〕107號)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市人民政府批準,決定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,現(xiàn)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月最低工資標準由2180元調整為2320元。
二、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22.6元調整為24.4元。
三、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
(責編:孫一凡、張靜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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